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5】011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并会同年报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就有关事项进行认真分析核查,现将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问题一、公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750万元,同比下降59.80%,四季度单季度营业收入预计达22,250万元,同比增加109.25%,环比增长456.25%,环比增速较上年同期增加467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类别列示2024年全年及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对应金额、同环比变动、收入确认政策及变化、毛利率及同比变化、回款情况等,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2)分业务类别列示2023-2024年全年及第四季度的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及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金额、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所在地、成立时间、合作年限、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应收应付情况、期末及期后回付款情况等,并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资金或业务往来,如是,说明具体情况。
公司回复:
(1)分业务类别列示2024年全年及第四季度的营业收入具体构成、对应金额、同环比变动、收入确认政策及变化、毛利率及同比变化、回款情况等,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一、2024年年度及第四季度预计营业收入相关情况
2024年度公司的营业收入主要由生态环境建设相关的施工、养护及运维收入、半导体存储产品相关的销售收入构成,其中半导体存储产品相关的销售收入来源于2024年10月开始并表的东莞市芯存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东莞市芯存诚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存电子”)。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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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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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明细与小计、合计存在尾差是由于四舍五入导致(下同)。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3,750万元,同比下降59.80%,四季度单季度营业收入预计达22,250万元,同比增加109.25%,环比增长456.25%。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系年内投资控股芯存电子,并表新增半导体存储产品业务收入12,228.46万元。剔除新增的存储产品相关收入后,公司四季度环境建设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85%,环比增长194.64%。
二、公司所处行业变化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
1、环境建设行业
近年来,环境建设行业受到国内经济增速放缓、行业周期性波动及市场供需变化等诸多因素影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中小企业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地方政府受房地产行业下行等因素影响,地方财政资金紧张,加之国家加强了对地方政府债务的清查和整顿,部分地方政府减少了市政园林相关建设投资,致使客户支付能力下降,结算进度放缓,行业收益下行。
公司主要业务是以市政园林工程为主的环境建设业务,公司将六家已披露2024年业绩预告的园林工程类上市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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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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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同行业公司公告情况看,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整体呈现同比下滑态势,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变动基本与同行业相符。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4季度营业收入同比有一定增长,公司2024年4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85%,变动不大,变动趋势与同行业相符。同行业可比公司2024年4季度营业收入均值环比略有增长,公司2024年4季度营业收入环比增长明显高于可比公司均值,主要是因为建造业务的实施受每一个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工期以及实施过程甲方场地移交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三、四季度新签订单在四季度施工产生较多收入,及受建造合同客户施工场地移交滞后致使部分工程延后到四季度实施所致。
2、半导体存储产品行业
2024年全球通胀缓解,经济复苏预期增强,消费电子市场回暖,各国政府推动数字基建,智能设备爆发,以及东南亚等新兴市场智能产品普及率提升,带动半导体存储需求增长,叠加存储技术升级刺激用户升级需求,以及2023年度行业去库存完成,2024年补库需求拉动订单增长,致使2024年半导体存储行业销售大幅增长。
芯存电子主要业务为存储模组的生产和销售,与2022年上市的江波龙、佰维存储、德明利三家上市公司在产品方面比较类似,故将其列为可比上市公司。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变动幅度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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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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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同行业公司对比分析,公司四季度营业收入同比、环比均高于可比公司均值。公司存储业务的营业收入大幅增长且增幅高于可比公司的主要原因系:存储芯片行业市场需求和市场容量够大,同行业可比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均出现大幅增长;芯存电子基于对半导体存储行业回暖及未来增长空间的预期,2023年下半年开始由早期从事存储模组委托加工服务业务,逐渐发展自己研发、生产、销售的存储模组产品,同时提升产能,拓展客户资源,促使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营业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芯存电子的业务规模均明显小于可比公司,芯存电子上期的收入基数小,规模小的公司增幅显得更大,三家可比公司营业收入数据显示规模越小的增幅越大。
三、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1、环境建设业务。公司第四季度预计营业收入金额为11,786万元,同比增长10.85%,环比增长194.64%。环比增长幅度较大的原因为:
1)受订单即项目合同签订时间影响:建设项目常规在一个月的前期准备工作后进入正常施工,公司2024年第二、第三季度新签合同8,216万元,第三、第四季度新签合同18,764万元,新增合同第四季度实施主要项目如下,新增施工增加第四季度营业收入4,042万元,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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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建造合同客户施工场地移交滞后致使工程实施滞后影响:公司“下院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于2024年2月签订合同,因客户主体工程施工影响未能及时提供施工作业场地,直至第四季度才启动大面积作业;“镜湖蛟里1号地块建设项目园林景观及小市政工程”于2023年5月签订合同,因客户移交施工作业场地迟缓致使工程推进缓慢,2024年四季度才进入正常施工节奏;“桐乡市濮院镇工业区有机更新改造项目一刘家浜老旧小区综合改造项目”于2023年3月中标,因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处理问题致使项目2024年四季度才开工建设。上述三个合同第四季度施工形成营业收入2,776万元,占公司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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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半导体存储业务。公司存储业务(即芯存电子)2024年第四季度预计营业收入12,228.46万元,同比增长257.06%,环比增长27.94%,同比、环比增幅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均值。芯存电子营业收入增幅较大的主要原因为:
1)存储市场规模非常大,同行业可比公司营收增速快速提升。根据全球半导体贸易统计协会WSTS的预测,2024年全球半导体存储器市场规模1671亿美元,同比增长81%,预计2025年达到1894亿美元,同比增长13%,市场需求较大。2024年前三季度,同行业可比公司江波龙、佰维存储、德明利营收增速分别为101.68%、136.76%、268.45%,平均增速达168.96%,增速快速提升。
2)芯存电子经营模式发生了较大变化。芯存电子核心团队已在储存领域拥有丰富的客户资源积累和生产加工经验,早期主要从事一些半导体存储模组的委托加工业务,自2023年下半年开始,基于对半导体存储行业回暖及未来增长空间的预期,在从事委托加工业务基础上,逐步开始研发、生产、销售自己的存储模组产品,芯存电子由原来只赚取加工费升级到存储模组产品销售收入,因此营业收入将得到数倍增长。
3)芯存电子有效提升了产能。芯存电子投入了更多的人财物,提升研发和技术力量,提升存储模组产品生产能力。2024年末总人数为112人,较年初增加74人,其中增加管理人员3名、销售人员6名、生产人员62名、研发人员3名。2023年新增印刷机、贴片机、无铅回流焊等设备100.15万元,在原来两条生产线基础上开始筹建第三条生产线;2024年新增设备669.12万元,其中新增印刷机、贴片机、无铅回流焊等机器设备350.08万元,新增电子设备、测试架等其他设备等319.04万元,实现总共四条生产线同时生产。现有四条生产线产能足以支撑上述营业收入规模。近三年固定资产及存货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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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芯存电子有效利用客户资源,大力推广存储模组产品销售。芯存电子凭借过去多年加工业务积累的经验和良好的客户口碑,精准的挖掘客户需求,向客户推送急需的优良产品,客户基于对公司团队及原有加工业务的认可,经过一段期间的考察和试验,逐渐认可并购买芯存电子自产自销的存储模组产品,老客户产生的营业收入得到很大幅度提升。2024年公司更积极地拓展业务资源,发展新客户,芯存电子的存储模组产品逐渐被更多客户认可,由于存储市场客户需求大增,因此,芯存电子2024年存储模组产品销售收入实现数倍增长。
5)2024年4季度开始,芯存电子已经纳入上市公司旗下,在产能足够的情况下,更为积极拓展存储模组产品生产销售业务,得到更多客户认可,客户资源更多,而且存储行业每年的三、四季度是交货高峰,因此4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此外,按照增资协议约定,东莞市芯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内的芯存电子原股东实际控制和从事的存储芯片封装等业务资源,从第四季度开始逐步整合进入公司体内,第四季度因资源整合新增的订单委托芯源科技加工并完成交付,实现营业收入2,683万元。2024年新增客户四季度总共产生营业收入6,782.66万元,占四季度营业收入的55.47%。
6)芯存电子营业收入增速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其业务规模相对较小且前期收入基数较低所致,较小的收入基数使得同比增幅呈现较高增长弹性。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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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半导体存储业务毛利率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半导体存储业务(即芯存电子)2023年、2024年前三季度、2024年第四季度毛利率分别为11.14%、7.20%、2.80%,呈下降趋势;同行业可比三家公司2023年和2024年前三季度平均毛利率分别为7.67%和22.03%,从三家可比公司2024年度业绩预告分析,三家可比公司4季度当季净利润均为亏损,由此可见三家可比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比2023年度毛利率明显增长,而2024年第4季度毛利率环比应是明显下降的,毛利率波动较大。芯存电子毛利率变动趋势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完全一致,及2024年度和第4季度毛利率明显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原因是:
1、品牌与议价能力差异:三家已上市可比公司凭借品牌优势和市场地位具备更高的议价能力,芯存电子作为新兴企业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产品售价利润空间相对较低。芯存电子2023年下半年才开始由此前存储模组加工服务升级到自产自销存储模组产品,芯存电子在存储模组领域的生产规模较小,处于发展早期。相较于2022年已上市的同行业其他公司,其在资产规模、研发能力及市场话语权方面存在差距。此外,为加速市场渗透,芯存电子在产品质量验证阶段主动采取价格让利策略,所以毛利率偏低。
2、规模效应与成本优势差异:存储晶圆是存储产品的核心成本构成,三家可比上市公司通过规模化采购直接对接原厂,而芯存电子因体量限制需通过分销商采购,导致原材料成本较高。
3、原材料储备策略差异:2022年下半年至2023年三季度,存储晶圆价格因行业周期下行持续走低,三家可比上市公司利用资金优势进行战略性储备,而芯存电子受限于资源未能实施同类策略。
4、行业毛利率波动大是常态
存储行业受上游晶圆价格波动影响,行业毛利率波动大是常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因战略储备了原材料,2023年四季度行业回暖后,至2024年上半年晶圆价格回升到高位,使得2024年前三季度总体毛利率大幅提升。但2024年下半年晶圆价格开始下降,则导致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4季度毛利率也出现明显下降,当季净利润出现亏损。芯存电子此前未能实施原材料储备策略,未能因晶圆价格回升带来毛利率提升,反而因当期原材料价格上涨而使2024年毛利率承压。
5、芯存电子核心团队在存储产品设计、测试开发、渠道整合以及产品销售上有超10年以上丰富经验,凭借自己的存储模组加工工厂多年加工服务经验、工艺技术和客户资源的积累优势,较快的推广自产自销的存储模组产品,尽快达到一定的业务规模,并让更多客户认可公司产品质量,积累客户口碑。虽然前期阶段利润空间相对较低,后续随着客户对公司产品认可度进一步提高,公司将精准挖掘客户需求,不断地为客户提供稳定且优质的产品,提升产品议价能力,并不断降本增效,同时公司将通过上市公司平台整合各项资源,逐步建立自己的品牌,加强综合竞争力,提升利润空间。
五、收入确认政策
2024年度,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各业务收入的确认政策如下:
1、建造服务业务
根据建造服务业务的业务实质及合同约定,企业在履约过程中持续地向客户转移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客户为建造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即建造服务业务在客户指定场地内进行,故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中的第一条及第二条。
综上,公司建造服务业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产出法,具体根据累计已履约的工程量/预计总工程量确定,公司当期营业收入为预计总工程量乘以完工进度(累计已履约的工程量/预计总工程量)/(1+税率)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收入来确认当期收入,其中:预计总工程量根据合同、补充合同及签证单确认;累计已履约的工程量依据甲方/监理单位盖章确认的产值单确认。
2、设计业务
根据设计业务的业务实质及合同约定,由于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产出的服务或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针对不同的客户和项目,提供符合具体项目需求的设计服务,公司不能轻易地将设计成果用于其他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己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故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中的第三条。
综上,公司向客户提供工程设计服务,具体根据业务类型和阶段节点,根据客户或第三方确认的进度佐证资料如阶段确认函确定收入。
3、养护及运维业务
根据养护及运维服务业务的业务实质及合同约定,公司履约过程中是持续地向客户转移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客户为养护或运维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基础条件,即养护及运维服务在客户指定场地内讲行,故满足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的条件中的第一条及第二条。
综上,公司单独承接的工程养护及向客户提供的运维服务,一般根据已履约的工程量及对应的单价在服务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4、商品贸易
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商品贸易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5、租赁业务
按照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承租日期、租赁金额,在相关租金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款的证据时,按承租期间确认租金收入的实现。
6、存储产品
(1)销售收入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按约定向客户交付产品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由公司负责将货物送达客户或客户指定交货地点的,在货物已运抵客户或客户指定地点,经客户确认签收,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
②由客户自提货物时,在客户提取货物并签收确认,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确认销售收入;
③外销且不属于上述①、②的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货物装运离港,取得报关单、提单,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
(2)加工收入
在公司完成履约义务并与客户确认结算、已收取货款或取得收取货款的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销售收入。
存储商品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分业务类别列示2023-2024年全年及第四季度的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及关联关系、交易背景、交易金额、收入确认时点及依据、所在地、成立时间、合作年限、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应收应付情况、期末及期后回付款情况等,并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述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资金或业务往来,如是,说明具体情况。
一、2023-2024年全年及第四季度的前十大客户情况(分业务)
1、环境建设
(1)环境建设2024年度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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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下同。
(2)环境建设2024年第4季度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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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环境建设2023年度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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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建设2023年第4季度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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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业务(运维和设计等)
(1)其他业务2024年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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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业务2024年第4季度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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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内列示不足前十大,因为50万以下金额很小的其他业务收入,未单独列示。
(3)其他业务2023年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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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业务2023年第4季度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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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内列示不足前十大,因为50万以下金额很小的其他业务收入,未单独列示。
3、半导体存储业务
半导体存储业务相关数据在问题二.(2)列示。
二、2023-2024年全年及第四季度的前十大供应商情况(分业务)
1、环境建设
(1)环境建设2024年度采购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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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建设2024年4季度采购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