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澎湃新闻
2月24日,澎湃新闻从重庆市荣昌区公安局获悉,相关部门拟对贾跃鑫英勇救人行为予以见义勇为,进行“嘉奖”表彰。
据了解,2024年4月26日12时30分许,谢某源邀约贾跃鑫(殁年18岁)、谢某淳、张某、宾某等人到荣昌区万灵镇大荣桥游泳。14时20分许,五人在大荣桥上嬉闹时,不会游泳的宾某从桥上落入水中。水性较好的贾跃鑫见状,立即跳入水中将宾某救上岸,但贾跃鑫却因体力不支被水流冲到下游深水区溺亡。
荣昌区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贾跃鑫同志见义勇为表彰奖励公示》称,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为弘扬社会正气,传播正能量,鼓励公民见义勇为,经调查确认评审,拟对贾跃鑫同志英勇救人行为予以见义勇为“嘉奖”表彰,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2月24日-28日。
记者 王鑫 实习生 王潇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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