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公司领导好,我是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人。请回复以下问题: 1.请明确告知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杭州启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与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的之间的是否为关联关系? 2.按公司章程,对于一些诸如关联交易类的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投票分类表决的议题,杭州启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是否需要回避投票或者不纳入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统计?
董秘回答(杭汽轮BSZ200771):
投资者您好!杭州启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与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的之间的关系详见公司《2023年度报告》第七节的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披露的内容。根据《公司章程》第86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由与会的非关联股东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以参与表决的非关联股东过半数表决权同意才能获得批准。
查看更多董秘问答>>免责声明:本信息由Hehson财经从公开信息中摘录,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Hehson财经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