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庄稼
创始人
2025-02-12 14: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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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庄稼情况是这样的:1992年1月1日我家与村委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有效期为8年。在1995年二轮续合同时,因村委统一都没与承包方续签合同书,默认为原承包方继续承包。2000年时,我家因劳力不足,把部分土地转为他人代耕,当时为交公粮方便,把地亩册的名字改为他人,但没有说交回土地(村委可以证明)。在他人代耕期间,我家没有跟对方收取任何费用和利益。在2008年,我家想向对方要回土地,但对方不给。后我家经乡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关于双方处理意见这部分土地为我家所有,上面盖有合同管理委员会的章。对方不服后起诉,法院因证据不足中止诉讼。我想问在法院未判决以前,土地所有权属于谁?我们家通过什么证据才能为法律提供证据,把土地所有权要回来?
土地所有权是集体的,不是你的,你们拥有的是承包权,在未判决前,属于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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