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教师对学生进行罚款肯定是违法行为,这是不容置疑的。
“罚款”这一处罚形式是基于被罚款对象是有违法行为的,其目的是制裁违法行为人,告诫其以后不再重犯。
学生在学校犯错,还上升不到法律的层面。即使是上升到法律层面了,做了某些违法行为,那也不应该由老师来对其进行罚款。
其次,老师对学生的打骂行为是否违法,,我认为要从两个方面来说: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同时,《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一方面赋予了教师以合理手段管教学生的权利,另一方面,又明确规定了教育惩戒过程中,不得有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行为。
所以,教师对学生进行的批评教育,虽然有时候语气比较重,这不违法;如果经常对学生进行各种语言攻击,导致学生精神上受到了伤害,就算是违法行为了。
教师在惩戒不听话的学生的时候,平常打个手心这种,我认为不算违法;如果惩罚过重,学生身体受到了伤害,就是违法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