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给予20万元奖励,预计可吸引千余个优秀项目落户宁波,助力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政策扶持前置,鼓励创业、宽容失败,为创业项目越过死亡谷保驾护航&;&;记者昨日从市经信委获悉,《宁波市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实施办法》将于本月27日起实施。按照计划,我市将在3年两创示范期内,安排不少于2亿元的资金用于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落地奖励。
自去年5月,我市成功入选国家第二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以来,我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再掀热潮。推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服务券,首批3000万元服务券4个月内完成发放;组建宁波市再担保公司,构建全市统一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借力全国首个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建设东风,创客宝责任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等险种发展风驰电掣&;&;通过加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扶持力度,我市小微企业活力不断涌现。
据介绍,《办法》最大的亮点在于政策扶持前置,鼓励创业、宽容失败。对创业创新失败的项目,政府部门将不追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此外,创业创新大赛的获奖项目、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项目以及获得50万元以上的风险投资创业创新项目等均可通过网上申报平台申领不超过20万元的资金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