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孙红芬韩玉斌)为进一步优化全市经营环境,方便辖区内企业办事,根据《工商总局关于授予山东省海阳等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247号)规定,自2017年5月1日起,烟台市工商局将蓬莱市内此前已在烟台市工商局登记注册且不涉及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准入管理办法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全部划入各县市管辖。为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对企业登记业务的影响,蓬莱市市场监督局将在企业登记管辖调整期间,全力做好登记备案与年报抽查的衔接工作。
调整期间,凡档案已迁到蓬莱市的,由蓬莱市市场监督局负责企业登记备案;如果档案留在烟台工商局,烟台工商局将继续办理企业登记备案业务。迁回蓬莱市的外商投资企业,请及时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场监管窗口变更蓬莱市市场监督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这项工作的实施将进一步缩短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时间,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的市场准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