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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肖从长春市就业服务局获悉
长春灵活就业社会保障补贴将在
竞标于11月1日开始。
一、补贴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2)大学毕业生
1.灵活就业。离校一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多两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2.自己创业。3年内毕业、自主创业后登记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将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时间
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三.补贴标准
补贴标准为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50%,最高不超过当年个人缴费基数100%档次的1/2。
四.应用进程
符合条件的人员登记灵活就业后,将持以下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常住地)的人力资源部门或公安服务中心提出申请: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具有申请人社保账户的吉林银行银行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具有社保缴费账户的缴费票据或银行交易证明、手机缴费截图)。省内外人士需提供居住证,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个体户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出自:长春电视台问政。
来源:长春广播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