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网8月13日讯(记者殷会丽)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山东省属高校将探索实施弹性学制,允许保留学级学创新创业。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
8月1日,山东省委、省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今后我省将鼓励高校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程学习。省属高校将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
记者注意到,为了深入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意见》明确规定,大学生自主创业、创办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分别享受最高额度1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大学毕业生创办的小微企业,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高于20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电商平台开办网店符合条件的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此外,我省还将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孵化机构,支持有优势的民营科技企业搭建孵化器等创新平台。鼓励通过盘活闲置厂房、改造存量商业商务楼宇等资源,为创业企业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支持发展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创业大学、创客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