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晚报小时新闻首席记者 肖菁 通讯员 西检
现在各大消费网络平台往往会给商家或消费者提供一些优惠活动,比如“全减”、“代金券”,一方面鼓励更多的商家入驻平台,另一方面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在平台上消费。
杭州的一对情侣找到了一个以此赚钱的方法,试图抢夺优惠券,但不是为了获得一些折扣,而是利用欺诈交易来骗取平台补贴。“业界”称之为“薅羊毛”。
(各种虚假交易指令,检察院提供的图片)
三十多岁的叶就是其中之一。
也谋经常活跃在网络平台上,在各种网赚群体中寻找致富之路。
2018年4月的一天,她在一个群里,有人邀请她抢某平台推出的“40多减20”“100多减50”的优惠券,然后在别人开的假货店里做假货交易,意思是她刷账单骗了平台补贴,然后给她硬钱。叶茂认为这是一种赚钱的方式,但是付出太慢。她想自己开店,骗取补贴。她在网上从庄某(另一个地方)买了三家自己的所谓店铺,每家100元。事实上,除了叶的收款代码(叶和她丈夫陆提供的信息)外,其他所有信息都是庄克隆了别人的正常店铺,然后伪造了营业执照和企业授权,把叶的名字放在ps上。有了自己的店铺,叶茂开始找人给她开账单。
叶觉得这事还是拖得太久了。她问庄能不能教她开店,庄说500块钱可以教她。叶交了500元,庄告诉她如何在网上查找业务资料,如何使用PS公章和法人章,如何伪造营业执照和授权书。叶茂得知后,连续开了13家假货店,开始疯狂开账单。她太忙的时候,她老公陆某也参加了,帮她查账单金额结账。
平台风险控制部门发现问题,于2018年12月21日报警。
2019年1月8日,叶和丈夫陆在家中被捕。
据调查,2018年9月至12月,叶某等人支付账单1.5万余张,骗取平台补贴42万余元。
事发后,叶某、陆某主动认罪,接受处罚,并恢复原状。
西湖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叶、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捏造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9月2日,西湖区检察院以诈骗罪起诉叶、陆。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叶6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6万元;陆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检察官说法: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捏造事实或者隐瞒事实,骗取大量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薅羊毛叶某利用虚假店铺、虚假交易手段骗取平台补贴,数额巨大,应追究其欺诈刑事责任。共同犯罪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本案中,叶茂开了一家假货店,组织他人骗取补贴。卢某知道叶某组织他人虚假骗取平台补贴,但仍提供帮助,构成诈骗共犯,也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