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体户优惠政策2023最新规定详解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不断推出一系列优惠政策,以扶持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发展。2023年,上海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优惠政策有何新规定?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减轻其税收负担,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上海市政府积极响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了细化。
二、2023年上海个体户优惠政策最新规定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上海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以下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2)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经营所得】模块,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即可享受减免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5号公告),上海对以下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的,可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脱贫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2)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1)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并已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继续按照50%幅度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三、总结
2023年,上海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进一步加大,旨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的税收负担,助力其健康发展。希望广大个体工商户能够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政策,实现自身发展壮大。如需了解更多详情,请关注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或相关新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