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遗失及复印件遗失时的出入境管理局证明办理指南
本文将详细讲解在护照及复印件遗失的情况下,如何申请国内的出入境管理局证明,以及所需准备的材料和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 原持有的护照遗失或护照损毁且资料无法辨认。
- 持照人在该国有合法居留资格。
- 申请人须本人亲自前来办理。
二、申请所需材料
- 出入境管理所出具的出入境事实证明。
- 护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外国人登录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 警察局或派出所出具的护照丢失证明。
- 与该国人结婚者另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婚姻关系证明,在该国工作人员需提供在职证明书,在该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在学证明书。
- 填写护照申请表和核实用明传电报各1张。
- 本人2寸正面免冠近照3张(白色或淡蓝色背景)。
三、办理流程
- 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县局出入境管理部门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审批表》。
- 填写申请表,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 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者将予以受理。
- 受理后,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通知申请人领取。
四、办理时间
一般情况下,出入境管理局证明的办理时间为14个工作日。
五、其他注意事项
- 申请人在办理证明过程中,如需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明。
- 申请人在办理证明时,如需变更申请信息,应重新提交申请材料。
在护照及复印件遗失的情况下,申请出入境管理局证明是必要的。了解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和流程,有助于申请人顺利完成申请,确保出行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