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柴嵘)昨天,国家卫健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通知,自2024年9月至2027年9月,我国将开展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健康服务行动期间,医疗卫生机构每年要为提出申请的失能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评估上门服务。
通知明确,失能老年人健康服务行动的服务对象为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居家失能老年人。服务主体为具备服务能力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二级及以下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康复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等。
健康服务行动期间,各医疗卫生机构将每年为失能老年人提供1次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中医体质辨识及保健指导等上门服务。各省份可结合本地实际,每年为失能老年人提供不少于2次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营养改善指导、心理支持等上门服务。
各医疗卫生机构也将根据需要,通过电话、即时通讯软件等方式,定期与失能老年人或其照护者联系,了解失能老年人健康状况及健康服务需求,并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包括向需要入院治疗或转诊的失能老年人提供入院就诊或转诊建议;向需要转由医养结合机构照护的失能老年人或其照护者提供入住建议。
通知要求,医疗卫生机构至少安排2名工作人员一同上门服务。提供上门服务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失能老年人监护人、照护者或亲属等应在场,依法保障失能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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