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莫琳
经过周末的通关测试,转融券T+1今天起正式实施!
记者注意到,近日已经有多家券商修订了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合同条款。根据修订过后的合同显示,“实时撮合成交”“账户余额实时调整”等表述均被删除。
对于此次转融券由“T+0”到“T+1”的机制优化调整,证监会此前表示,主要有两个方面考虑:一是突出公平合理,降低融券效率,制约机构在信息、工具运用方面的优势,给各类投资者更充足的时间消化市场信息,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秩序。二是突出从严监管,阶段性限制所有限售股出借,进一步加强对限售股融券监管,同时,坚决打击借融券之名行绕道减持、套现之实的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从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官网上发现,从3月15日的转融券出借情况来看,目前绝大多数的出借期限都在14天左右,最少的7天,最长的28天。据了解,对于将转融券市场化约定申报由实时可用调整为次日可用,对融券效率进行限制。但是从深交所和上交所的数据来看,近日转融通证券的出借时间已经向非约定申报方式靠拢,主要集中在7天、14天和28天。
值得注意的是,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来调整证券出借的期限。
多家券商修订转融通证券出借协议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经有国信证券、华安证券、西南证券等券商在官网上挂出了修订转融通证券出借协议的通知。
记者询问了中信证券等部分头部券商,他们表示,转融券T+1已经正式实施,修改后的合同挂网还需要一定的流程和时间。
那么,转融通证券出借协议有哪些变化呢? 以国信证券为例,转融通出借协议中,原条款为:甲方提交约定申报指令并由乙方代理向证券交易所发出后,证券交易所交易平台按证券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进行实时撮合成交,生成成交数据发送借入人,并对出借人和借入人的账户可交易余额进行实时调整。
新修订的条款则删掉了“实时”二字。
此外,国信证券还对借出标的证券的类别进行了修订。据了解,包括中信证券、长江证券等多家券商已经在今年2月对该部分的调整进行了修订,并挂网。
根据新规,禁止战略配售的股票通过转融通出借,目前可以出借的证券仅为交易所和证券金融公司公布的标的证券。
华福证券分析师周颖婕指出,优化融券机制已成为目前监管重点。转融券约定申报出借的证券从供融券投资者实时卖出改为次日可用,能够给各类投资者充足时间消化市场信息,营造更加公平合理的市场环境,体现了以投资者为本的监管理念。限制融券效率,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部分投资者做空成本,有利于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稳定投资者信心。
银河证券分析师杨超等认为,将转融券的实时可用机制由“T+0”调整为“T+1”,也将有利于限制相关方式的绕道减持。此前上市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本身的信息优势、资源优势,通过各种绕道减持套现,将个人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同时也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编辑:乔伊
审核:陈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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